申办方需准备两套完整的伦理审查资料,送审材料应当同时提交书面和PDF格式的电子文件。药物临床试验初审资料目录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初审资料目录、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表在文件下载栏下载。
伦理委员会秘书根据递交资料的先后顺序进行资料的形式审核。伦理秘书在1-2个工作日电话或短信通知申办方项目是否受理及审查形式:会议审查或快速审查。
项目正式受理后,伦理委员会会议审查在递交资料的5-10个工作日内召开。伦理秘书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会议时间和地点,研究者准备报告的PPT,应要求到会报告和答疑,研究者因故不能到会,应事先向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请假,并授权研究人员到会报告和答疑。
伦理委员会在做出审查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,以“伦理审查意见”的书面方式传达审查决定。如果对伦理审查决定有不同意见,可以向伦理委员会提交复审,还可以要求与伦理委员会委员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。
研究过程中,请依规提交修正案申请,年度报告或研究进展报告,安全性报告,偏离方案报告,终止或者暂停研究报告,研究完成报告。无论试验开始与否,请在跟踪审查到期前1个月提出再次审查的申请。
研究过程中,发生为消除对受试者紧急危害的研究方案的偏离或者修改;增加受试者风险或者显著影响临床研究实施的改变;所有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;可能对受试者的安全或者临床研究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的新信息,请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。
伦理审查收费标准如下:
审查类别 | 金额(元) | |
初始审查 | 5000 | |
修正案审查、初审后复审、 年度/定期审查 | 会议审查 | 2000 |
快速审查 | 1000 | |
研究完成审查 | 1000 | |
安全性审查 | 暂不收费 | |
偏离方案审查 | 暂不收费 | |
终止/暂停研究审查 | 暂不收费 | |
备注:以上费用均不含税,税费由申办者承担。伦理审查费归医院财务处统一管理。
伦理审查费用打款账号信息如下:
名称:保定市第二医院
纳税人识别号:121306004018883035
地址、电话:保定市东风西路338号0312-3099660
开户行及账号:保定银行向阳支行86007020105011074





